在2022年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,公司广大青年积极响应号召,以志愿者的身份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,彰显了新时代老员工的责任和担当。为进一步激励公司员工继续发扬志愿服务精神,弘扬“团结、奋进、卓越、贡献”的交工精神。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,公司决定开展10月份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全院在籍员工开展。每个班推荐一位疫情防控先进个人或一位党员先锋模范,学院员工会各部门推荐两位先进个人、各党支部推荐两位党员先锋模范。
二、成立评选领导小组
组长:王涛涛
副组长:李迎超
成员:太阳集团tyc全体专兼职辅导员、班主任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(二)疫情防控期间,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要求,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,勇于担当作为,争做表率,事迹突出,为公司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;
(三)疫情防控期间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能够在网络上积极发声,形成正面引导,传递正能量。
四、评选流程
(一)个人申报。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员工均可申报。
(二)班级评选。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,并将《太阳集团tyc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》附件1和《太阳集团tyc“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”审批表》附件2于11月16日之前交至邹诗棋处,只交电子版。逾期无效。
(三)学院审核。学院对班级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,公示无异议后向获奖员工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相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。各班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推荐纪律,对照标准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规范工作流程,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勇担当、靠得住,事迹真实突出的志愿者先进个人推荐出来。
(二)加大宣传,强化引领。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,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示范引领作用,在广大青年员工中营造学习先进,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,进而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,积极助力平安校园建设。
(三)各班级需将评选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。
太阳集团tyc
2022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