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网络课堂学习(上课)通知
日期:2013-05-06  作者:张健  浏览量:

为贯彻《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教学工作网络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(豫招自[2012]18号)文件精神,确保自考本科助学专业的教学质量,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生学习方法

登录“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网络教学平台(网址:http://zk.hnzkzx.com/)在登录入口处输入“用户名和密码(均是准考证号),进入后选择所要学习的课程,点击进入”即可进行网络自学。

二、考生学习标准

考生必须参加有关课程的课堂学习或网络自学,并完成网络习题。具体标准:课堂学习或网上自学占40分,阶段测试占40分,简答练习占20分,作业占20分,合计总分为120分,以上综合得分达80分及以上者,即为达到学习标准。凡未达到学习标准者,其助学课程笔试考试成绩不被认可。

三、考生学习

考生学习分两个方面:上课和做习题。

1、考生若参加任课教师任一节课的教学,即可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,若因故未到课,可通过网络课堂自学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。网络课堂学习时长总分数为40分,平均分配到每节,累计各节学习时长分数为上课部分的学习时长分数。

2、做习题

考生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完成习题。

阶段测试分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,满分40分;简答练习是简答、名词解释、填空、选择、判断、改错、应用等题型,满分20分;作业为一种综合性题型,如论述、综合、分析等,满分20分。

阶段测试可反复做,取最高一次记录成绩,简答练习和作业只能做一次。所有习题均有计算机自动评,评分时间是从次日凌晨零点开始。

员工上课和做习题合计得分在80分及以上分数者,可取得该课程的学业综合评价成绩(30分),该课程的最终成绩为:学业综合评价成绩(30分)+笔试成绩*70%。

四、适用对象

参加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考生分为两类:一是所有参加正常考试的考生。二是所有参加补考的考生。

特别说明:

1、在自学的情况下,每节课课后的习题必须选择正确答案,并点击提交,否则,该节课课时时长分数为0;

2、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络习题(网络习题在每门课程网络课件下面);

3、网络课堂学习、做习题及评分时间截至为:6月8日。